我从农业生态系统科学到农业伦理学的心路历程——为唤醒我国农业伦理学意识而呼吁
任继周
兰州大学草地农业科技学院,甘肃 兰州 730020
任继周(1924-),男,山东平原人,教授,中国工程院院士。E-mail:[email protected]
doi: 10.11829/j.issn.1001-0629.2016-0381

我治农业生态系统科学逾40年。其中前20年, 我一直认为农业生态系统科学就是农业的哲学。农业生态系统探讨了农业的结构、功能、生存条件、运行规律和内外关联, 以及由此衍生的科学后果。我想, 研究农业生态系统已经追究到农业系统认知的终极。因为生态系统有比较确定的界说, 其物质流程和通量都是可以计量的, 能查明其漏卮, 优化其结构, 这些都有明确的是与非、真与伪的界限。

但后来发现生态系统的“是”与“非”, “真”与“伪”的判定, 它没有解除我作为一个草地农业学者的困惑。

自然生态系统农业化以后, 农业品格为它增加了众多变数, 这是单靠生态系统科学难以理解的。农学是以农业生产为目的人为干预自然生态系统的学科。正确的农业行为应该遵循自然生态系统的基本原则, 通过农业措施来取得产品。农产品一旦、而且必然进入社会, 新问题就来了。这涉及农业生产过程中众多环节的分割与份额权重的确认; 投入与产出的贡献与权益; 社会习俗的干预等等因素制约。我们立即受到“ 应该” 与“ 不应该” , 亦即“ 正义” 与“ 非正义” , 或“ 善” 与“ 恶” 的考问。

这就令我不得不向人文学科求教。首先我遇到了以道德为语境的伦理学。自从有了人类社会, 就有人与人的关系, 即道德准则, 这是人类进入哲学思维的伦理学范畴的起点。

伦理学有多重涵义。首先, 是“ 人与人之间的道德关系的科学” (① 王明.《农业伦理学》)。最浅白的解释如休谟所说, 伦理学 “ 讨论人的举止行为的对与错” (② 雅克· 蒂洛, 基思· 克拉斯曼.《伦理学与生活》. 程立显, 刘建, 等, 译.北京:世界图书出版公司北京公司, 2008:4.), 即“ 人性科学” (③ 休谟.《人类理智研究》.北京:北京出版社, 2012:2.), 他甚至更简化到伦理原则只是日常感受到的“ 某种快乐或不快乐” (④ 休谟.《人性论》.北京:商务印书馆, 1980:512.)。这应该是最本初的人类社会关系的思维境界, 然后从这里进一步发展为繁缛的社会意识形态。

农业伦理学属应用伦理学, 既含有人与人的道德关联, 也有人与自然生态系统的道德关联。实际就是农业行为和自然生态系统与社会生态系统这两类生态系统的关联。这里存在三重关联, 涉及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以人为本的两者之间的耦合。因此, 传统的道德概念, 在农业这一特定领域不得不再做思考。这需从道德的理性动因和道德的情感动因双重推动力(⑤ 李泽厚.《伦理学答问》.读书, 2012(11):47-60.)加以追究。

道德的理性动因, 在农业生态系统基础上建立的农业, 给农业以理性诠释, 判定相关农业行为的是与非、真与伪, 以科学理论为依据给出理性判定, 也就是休谟说的“ 理性的作用在于发现真或伪” (⑥ 休谟.《人性论》.北京:商务印书馆, 1980:494.)。这使农业之所以成为一种行业的道德基石。离开是非、真伪这一道德基石, 农业及其相偕共存的农民和农村将难以为继, 更谈不上健康、完美的农业。一部农业系统发展史都表达了这个道理。农业系统科学的追究到此为止。

而道德的情感动因则复杂得多。情感是道德原初胚芽, 其基础为人类共同的本初对善(好)与恶(不好)的感受, 即不待论证而自明的公理认知。但这种自发的善与恶的感受往往为社会发展阶段所扭曲, 因而具有时代特征, 即所谓道德的社会规范。道德一旦具有社会规范, 其本初的善恶认知就发生了公理以外的强制作用。理论上道德本身虽不具有强制性, 它只是个人和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和规范, 但一旦成为社会的风俗和舆论, 就有了对人的社会精神压力。对于长期群居乡村的农民群体, 在某些历史时期, 道德所赋予的社会压力之强甚至超过法律。尤其对于超稳定的中国传统农耕文化来说, 道德被异化为特定社会结构中的礼。礼是道德凝固的载体。孔子说:“ 道之以政, 齐之以刑, 民免而无耻; 道之以德, 齐之以礼, 有耻且格” (⑦ 《论语· 为政》, 《四书五经》, 第7页。)。他显然把道德异化的礼的内涵大为扩张。这一语境下的道德在其本初人性的善与恶的质感之外, 进而外铄为独立于人的感受而自为的礼, 他以独特的强制力作用于当时社会处境中的人, 而不仅是人性的映射。这种自为的礼主要出自社会上层之手, 体现了礼的制定者上层社会的利益和意志, 具有悖离公理的社会倾向性。如孔子不但将体现社会上层利益的礼固化为社会的“ 格” , 还把礼置于刑之上, 承担刑所难以穷尽的社会责任。这样的礼自然是社会上层的宠物, 自然发生礼与刑的分工, 即所谓“ 礼不下庶人, 刑不上大夫” (⑧ 《礼记· 曲礼上》, 《四书五经》, 第297页。), 亦即伦理系统因人的社会地位的差异而断裂, 出现了身居农村的“ 庶人” 与身居城邑的“ 大夫” 之间的强加给农村和农民, 其道德压力之强大而严密, 往往比刑还要严峻。诚如任继愈所说, 封建道德“ 杀人如草不闻声” 。在这就是鲁迅所说的“ 吃人” 的礼教(⑨ 鲁迅。《狂人日记》, 鲁迅全集(卷))。无论中国或外国, 城乡差别总是难免的, 但发达国家不存在因居民的城乡差别而发生伦理地位的不等值。中国城乡二元结构的鸿沟衍生了笼罩农村和农民的伦理巨网, 导致中国农民道德话语权的缺失。农民在这面巨网之下辗转挣扎无法解脱, “ 乡村的农民为社会需求作出全部奉献, 承受全部风险, 但得不到足够的伦理关怀” (⑩ 任继周, 胥刚, 齐文涛.中华农耕文明伦理观的历史足迹及城乡二元结构伦理溯源.中国农史, 2013(6):3-12.)。正如梁漱溟所说:“ 工人在九天之上, 农民在九地之下。” (《毛泽东选集》第五卷)。这里说的工人实际代表城市居民。我国的城乡二元结构使市民与农民划然而立。近30年来, 尽管政府做了许多努力, 发表多次以农业为主题的“ 一号文件” , 启动多项支农措施, 力图缩减城乡差距, 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仍显著存在, 农民的国民权益还没有完全恢复。当然这涉及多方面因素, 但社会对农业伦理学认知的缺失和农业政策伦理观的扭曲导向不容忽视。笔者多年来行走于农村牧区, 常为此戚戚然难以释怀。

世界工业革命以后, 使人们忘记了作为生态系统组分之一的人生存在一定社会生态系统之中, 而社会生态系统又衍生于自然生态系统之中。人不是, 也不可能处于生态系统之外, 更不是凌驾于生态系统之上。然而人们以生态系统霸主自居, 自觉或不自觉地凌虐自然, 甚至提出征服自然的口号曾风行一时。我们在迎接工业革命光辉的同时, 而农业伦理学却被隐藏于工业革命光辉的阴影之中。失落了伦理学引领的农业, 不得不为“ 工业化” 大潮所裹挟。无可怀疑, 社会的工业化和资本化给农业现代化带来新机遇和新手段, 使农业取得了长足进步。但遗憾的是我们在农业工业化的同时, 往往淡化了, 甚至丢弃了农业本身的规律。科学、技术与资本三个维度占据了农业, 非常重要的农业的伦理维度被淡化, 甚至全然遗忘。作为现代农业特征的石化农业, 以诸多现代化工业手段, 生产各类农业产品。大量使用农药、化肥、激素、抗生素等化学物质, 以强大的动力和农业机械, 大幅度降低了生产成本, 缩短了农产品从农场到餐桌之间的距离。近来更趋于极致, 把“ 农业现代化” 简化为“ 农业工业化” , 实际上是意图全然废除农业的原本属性, 变农业为工业。与此同时以常轨农业生态系统为内涵的农业式样渐趋隐退, 简单的农业工业化的结果, 出现了许多始料未及的问题。切尔卡森(Rachel Carson, 1907-1964)一个普通美国妇女, 于1962年发表的《寂静的春天》(Silent Spring), 发出来自旷野的沉重呼声, 揭示了以石化资源为特征的新农业系统对环境严重破坏的图景。森林、草原、河流、湖泊及广大水土资源等被严重损害, 引起社会的关注。生态失衡的同时, 水土资源不胜负荷, 造成水体污染、土壤污染和食物污染等严重后果。直至出现大气污染导致的全球气候变化, 祸及生物圈整体, 人们的幸福指数急剧下降。农业领域内充满了脱离伦理规范的科学技术的堆砌物。满载自然生态系统之美的农业和恬静美好的乡村生活与人们渐行渐远。应该明确, 科学技术是无罪的, 罪在缺失了伦理认知的人。人一旦缺失了伦理意识, 就只会在贪婪的潜意识蛊惑下狂奔, 对自然界为所欲为, 能做什么就做什么, 能虏获多少就虏获多少, 而不去想一想我们不能做什么、不应做什么。笔者为此更加戚戚然难以释怀。

面对这样大的问题, 我们遍查了我国46所农业大学和涉农的有关高等学校, 竟没有一所学校开设农业伦理学课程。原来我国颁布的农业教学计划里竟“ 漏” 了农业伦理学这门课程。而农业伦理学正是我们农业和农业工作者立身处世的道德基础。特别令人难堪的是, 医学院校, 工科院校以及生命科学等都早已开设了各自的专业伦理学, 而唯独农业院校没有农业伦理学课程。不要忘记, 我们一向以几千年的农业文明古国自诩, 我们积累了丰富农业伦理素材, 不论正面的还是负面的, 都是宝贵伦理资源。我们切不可对此视而不见, 任其荒弃, 坐视违反农业伦理的行为如洪水泛滥无际。这正是我国“ 三农” 问题长期不得解决的症结之一。数千年来缺乏社会关注的农业伦理问题, 至今仍处中国农业教育的空白之中, 令人怵然心惊。这不得不使我再三为之戚戚然难以释怀。

我虽已年逾90, 不揣窳陋, 毅然将我的余生投身农业伦理学。我为此进行了一些力所能及的准备工作。十多年前在历史学者的帮助下, 做了一些有关农史的研究工作, 探究我国“ 三农问题” 之所由来, 与历史专家合作, 编著了一本《中国农业系统发展史》(⑪任继周.《中国农业系统发展史》.南京:江苏科技出版社, 2015.), 来探讨我国农业发展成为今天这样面貌的历史背景, 增加对农业的宏观认识。然后我作为一个农业伦理学初学者, 收集了有关我国农业伦理学的历史资料, 编纂了《中国农业伦理学史料汇编》(⑫任继周.《中国农业伦理学史料汇编》.南京:江苏科技出版社, 2015.), 以加深一些中国农业伦理的基础知识。力求使我们从 “ 是” 与“ 非” 、“ 真” 与“ 伪” 的农业生态系统向更深层的“ 对” 与“ 错” , “ 善” 与“ 恶” 的农业伦理学深入一步。我勉力从事农业伦理科学毕竟只是临危赴难的应急措施。农业伦理学的发展, 还要靠更多的后来人的努力和大声疾呼, 把我国农业伦理学意识从沉睡中唤醒, 建设一个含有正确农业伦理观的后工业化时代的农业系统。

The authors have declared that no competing interests exist.

参考文献